台灣:台灣是否應該發展黑鮪箱網養殖? 2002/11/20


台灣是否應該發展黑鮪箱網養殖—
參加「黑鮪及海鱺箱網養殖研討會」側記

(國立宜蘭技術學院 應用動物系助理教授 陳永松)

   全球許多高經濟性的海水魚類資源目前都面臨過漁的現象。對於傳統漁撈捕獲量不足的部份,很多人都倡議可以由水產養殖來填補此一差額,姑不論此說的正確性與否,在眾多養殖新對象魚種中,鮪魚是新近被看好的明日之星,而其潛力即來自於鮪魚總體漁獲量的逐年下滑,為此提供了一個非常好的市場經濟性誘因。由台灣海洋箱網養殖發展協會主辦的「黑鮪及海鱺箱網養殖國際研討會」正是為提供國內箱網養殖可能的新出路而舉辦此一研討會。

   研討會於十一月十四日於海洋大學舉辦,實際的演講者只有三位,與會的水產界人數雖不多,但漁業行政主管如農委會李健全副主委、漁業署謝大文副署長及郭慶老主秘等皆到場致辭或主持,也很難得的是水產試驗所前後現任三位所長皆到齊,顯示水產界對此的重視程度。

   三位演講者中,日本近磯大學水產研究所庵美實驗場場長宮下 盛教授與海洋大學的沈士新教授是來自於學術界,澳洲來的Robin Pike則是箱網產業界的經理人,以介紹實務為主。茲將其演講概要介紹如下:

   宮下 盛教授的講題是日本北方黑鮪仔魚的孵化與培育。主要介紹近磯大學如何將北方黑鮪之人工繁養殖技術確立起來,其研究始自於1987年將野生捕獲的太平洋北方黑鮪稚魚進行人為飼養,在1992年後陸續進行各項測定,如生殖腺指數(GSI)之季節性變化、自然產卵行為、生殖腺之狀況及精卵膜的結構等。重要之發現有(1)產卵期於6∼8月間(在日本串本)。(2)自然產卵期間的海水溫度範圍在21.6∼29.2℃。(3)成熟雌魚的卵巢其卵粒大小是多峰型,故可推論為多次產卵型。(4)精蟲長度約35μm。(5)卵粒呈透明無色、球型、卵直徑在0.926∼1.015 mm間,產卵時水溫愈高則卵徑愈小,受精卵在水溫24℃經32小時後孵化。至於胚胎發育後至仔稚魚的外部形態在此略過。期間由稚魚(juvenile)至幼魚(young)的階段,約是在孵化後30至120日期間,會由於魚之間的頻繁衝撞而受傷大量死亡。推斷其中一個原因即是在此階段,控制游泳運動的各組織器官發育成具有增速急游的推進力構造,而使幼魚增加碰撞機會。之後要將室內幼魚轉移至箱網,則需在幼魚孵化30至40日後達到體長40∼70 mm時。這時可能由於急速增加的游泳力,而無法避免撞擊至池壁或箱網網身,而造成另波高峰死亡率。目前1995年級的黑鮪已達到5齡的成熟期,但只倖存9尾,體重在50∼90 kg間;1996年級群者倖存19尾,體重在25∼60 kg,1998年級群者有400尾,體重介於10∼25 kg間,這些魚都將育成為種魚。故在此篇研究中已確立黑鮪人工繁殖的養殖與繁殖技術,只要設法減少稚魚至幼魚之大量死亡率,則可大為增加其育成率。

   第二位海大養殖系沈士新教授介紹台灣箱網養殖之國際競爭力分析,主要比較全球自1988∼1997年間主要養殖魚種的產量及其變動與平均售價,亦比較鮭魚苗、海鱸苗、泰國野生石斑苗與台灣石斑苗的每尾價格。其中台灣雖可大量繁殖石斑苗,但價格因產量不穩定而使人工孵化苗和野生種魚苗的價位差別很大。其亦提出提昇台灣箱網養殖產業競爭力的方式,包括研發沉降式箱網、研發更佳效能的低成本飼料、改變現有經營模式以成立大公司進行垂直整合等方式來提昇台灣整體的國際競爭力。這些立論雖好,但似乎推動了幾年,在主客觀因素無法配合下,仍多在呼籲吶喊的階段。

最後一位澳洲來的羅賓•派克(Robin Pike),他是DI Fishing Company Pty Ltd.的董事長,介紹澳洲南方黑鮪(Southern blue-fin tuna; SBT)養殖漁業的經營模式,講題是The Development of Australian Southern Blue-fin Tuna Industry – A balance of source and industry interest。南方黑鮪(SBT)在1984年以前是沒有捕捉限額的,鑑於資源量下降才於1985年3個主要南方黑鮪漁撈生產國,即日本、澳洲、紐西蘭同意之下設定配額,但在資源量(捕獲量)未回復下,於1985年成立非正式三方的南方黑鮪保育協定(Convent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SBT, CCSBT)來規範黑鮪的捕獲量,在資源量仍不足下,在1989年直到現在又將個別國家之配額減少70%,並於1994年並將CCSBT總部設於坎培拉。其間三國中的日本於1998∼1999年除了其每年6,065噸的限額外,另增加了1,500噸的科學捕鮪產量,名義上是調查鮪魚的資源變動。當然這如同有爭議性的科學捕鯨般引來澳紐兩國的抗議,並有訴諸國際法庭仲裁的抻曲。自從1985年的配額限制後,澳洲本身採用個人可轉換配額(Individual transferable quotas, ITQ’s),即配額可透過買賣而持有,而ITQ’s的制度也援用於澳洲其他漁業,另在紐西蘭與冰島大部份的漁業亦是採此種制度。因ITQ’s配額可買賣轉換,故在2002年南澳就向西澳及新南威爾斯買了大部份的ITQ’s,其已佔全澳南方黑鮪99%的配額。而澳洲之南方黑鮪走向捕捉野生魚再進行箱網養殖的模式,是與日本於1986年簽定多項雙邊合作協定開始的,主要是剛捕捉到的野生鮪魚其肥滿度不足,體型略小在20 kg以下,市場價格不佳,故在1991年開始做肥育(fattening)試養的實驗,以增加其產品附加價值。剛開始操作技術不佳,死亡率很高,漸漸改進圍網撈捕技術及接駁船拖曳技巧,如以12∼20天每小時1節的速度拖至林肯港(Port Lincoln)的淺水區作肥育飼養,放養量自1991年的17噸逐年增加至1996年的3,362噸,產業成長快速。但於1996年面臨一場大風暴造成70%的黑鮪死亡,因其位於淺水區只有12公尺深,底質泥沙揚起積塞在鰓內造成缺氧死亡,也使得其重新思考選擇適合的場址。故除了第二年(1997)放養量略減外,1998年已恢復1996年的放養量,逐年增加至2002年已達5,255噸放養量。目前平均放養初重為19 kg,平均在6∼8個月的肥育期後可增加18 kg體重,大為增加其附加價值。其基本放養之環境條件為最大放養密度不超過每立方公尺4公斤(4 kg/m3;一般鮭魚在20 kg/m3)。另外網底須離海底至少3公尺,兩場址間須距離1公里以上,在60公頃的區域最多只能放養300噸。環境評估要求方面,包括每年皆接受政府對於底質與水質的環評且合乎標準,且所有場址經營後須休養2年,所有廢棄物須運至岸上,嚴格的飼料進口管制等。另外,對於相關的研究,不管在營養、環境衝擊評估、魚類健康及產品品質上,漁民養殖戶也與政府或研究機構積極配合。另外,養殖戶與政府每年共同投入約4佰萬澳幣在傳統之資源標識與空照偵察上。即使如此,澳洲南方黑鮪仍面臨不少的挑戰,最主要的還是野生族群(wild stock)資源量的不穩定,其中包括印尼這個不在CCSBT的會員國,因其捕撈漁業區即在黑鮪產卵場上,此外其也在主要黃鰭鮪及大目鮪漁航作業中混獲了不少的南方黑鮪。另外,在養殖層面上短期之風險尚包括日元升值、保險涵蓋部份、單一市場及來自歐洲與北美的12,000噸品質不一但具競爭力的鮪魚。在較長期的5至30年風險包括野生黑鮪族群的變動狀況、與較佳繁殖力北方黑鮪的競爭、過度單一市場與貨幣的依賴、生餌飼料來源的短缺等。

   台灣到底有無條件發展黑鮪養殖?這可能是大家最想知道的。在綜合討論時,有多人提出相關問題請教兩位黑鮪專家,二位來賓似乎對台灣發展箱網養殖的地理條件尚滿意,多抱持肯定態度。但這兩個國家對黑鮪養殖的經營模式是截然不同的,日本強調的是朝向完全養殖方向走,即經由野生捕獲的鮪魚經馴養成熟後產生第一子代,再由第一子代性成熟後進行人工或天然繁養殖產生第二子代,依此類推。而澳洲的生產方式則是捕捉野生幼魚再短期肥育增加其附加價值。以永續性來看,似乎第一種(日本)的方式可持續供應穩定的加入量(仔幼魚)較符合資源之良性利用。而第二種(澳洲)的方式因要持續捕撈新生幼魚,恐有斷炊之虞。然而第一種方式的確立須經過長時間的試驗,且在初期因繁殖技術之不成熟,捕捉天然的鮪魚恐將使已達性成熟的大黑鮪在來不及貢獻新生資源時即遭獵捕。且試驗初期死亡率高,更會助長黑鮪野生族群來不及補充的漁業衰敗厄運。而第二種澳洲的養殖方式雖然捕捉小黑鮪做中間育成,但若小黑鮪族群能穩定地供應做為養殖對象,亦難苛責此非負責任式的永續漁業,惟其要注意的是野生鮪魚極難經馴化而改投餵人工顆粒飼料,大多要依賴生餌或濕餌,此即為部份地區之環境保護者仇視不喜水產養殖業的原因。因太多的殘餌或排泄物會積聚在水流不順暢的箱網底部及海底,造成區域性的環境優養化。但澳洲現有因應之策可減少產生之環境衝擊,如已將放養密度降至每立方公尺2.7∼4公斤。且如前所述,養殖場址須經2年休耕期後才准再經營之環境規定。故何者較為環境友好,實須從其經營差異性性來做個別探討,不能一概而論。

   回到最初的問題,即台灣適不適合進行黑鮪之箱網養殖?進行黑鮪養殖真的會有助於某些魚類專家所謂的保護天然黑鮪族群嗎?抑是如環境主義者聲稱的水產養殖會加速天然族群的衰敗,他們最常舉的例子即是大西洋鮭魚 (Atlantic salmon; Salmo salar)。目前野生鮭魚族群的減少,常歸咎於是箱網養殖逃逸出去的養殖魚經與野生系群雜交後而稀釋了野生系群的遺傳優勢。然而也有數據顯示在鮭魚箱網養殖盛行前,野生鮭魚的族群數目就因環境不利,已減少許多,而非因為鮭魚大量養殖之後才減少,且反而因有了養殖鮭魚之替代,才稍減緩對野生族群的獵捕壓力,故反而是養殖救了現今的倖存鮭魚。這些論戰,老實講似乎都有其道理根據,且不能用若非則是的二分法,誰能保證此一結果沒有其他的因素加入,抑或是兩者或更多者間的交互作用呢?在此之所以提出鮭魚的例子,正是要對應出對於黑鮪養殖在台灣的可行性與其複雜性。對於此種高度洄游性魚類,若養在現今台灣規格的箱網裡,恐會被冠上違反動物福利之名。若黑鮪養殖在台灣可行,活動空間是否須像澳洲40∼50公尺直徑的大箱網,且放養密度低於4 kg/m3之水準,此有待進一步試驗,畢竟台灣之氣候海況環境不同,應找出自己的一條路來。另若評估後確定黑鮪養殖技術性可行,仍要進一步探討養殖是否有利於減輕天然族群的獵捕壓力,若各項資料佐證是有利的,我們才去進行養殖,且要評估日、澳兩國方式何者對永續利用是較有利的。經濟面如標的市場及產品定位亦須在前期即做好評估,推估其市場接受度以其高知名度應不成問題,擔心的是量產後價格的穩定性考量,如同澳洲顧慮的過度單一日本集中市場風險。

   就個人揣想,評估黑鮪養殖在台灣的可行性,有部份原因是因為海鱺至今在低迷階段,亟思打破現有僵局而另尋出路。連與會的兩位外籍黑鮪專家都坦承海鱺是新魚種,在推廣行銷上不容易,不似黑鮪已有高知名度,不打廣有市場。然而海鱺之整體條件甚佳,若只是因為知名度不夠不足而被硬生拉下,實有失厚道,非戰之罪也。君不見美國近年也在極力研究推廣海鱺,故海鱺又多一位堅實的加盟者。海鱺現時的競爭對手有兩個,一是鮭魚,二是自己。因鮭魚的市場價格較海鱺低,鮭魚挾其高知名度,消費者寧取鮭魚而捨海鱺,尤如進口水果較本土水果便宜,你是選進口或本土?道理甚明。第二大對手是自己,因為多年來,海鱺的疾病問題所造成的損失遠甚於颱風及寒害等天然災害的損失。台灣無法研發出魚類疫苗,先天上就競爭不過進口鮭魚,奢談進軍國際,要能顧好內銷市場就不容易了。再者,業者一窩蜂的習性,只要見看時機不對,就趕緊轉換跑道,如今仍堅守在海鱺崗位上者多屬打死不退的堅定擁護者,政府及研究單位實宜加把勁,設法研發出疫苗,否則彼等恐撐不了多時。黑鮪養殖有其前瞻性,但先鋒研究工作宜由學術機構打頭陣,等有穩定基礎再轉移技術予民間較能減少風險。近年水試所生物技術中心(原東港分所)已在做先期之試驗,待有初步結果恐亦須兩、三年,在黑鮪與海鱺兩條魚之間,何者是台灣的最愛,我們且拭目以待。

   綜觀此次的研討會,以推廣黑鮪的角度而言,目的是達到了,然以國際研討會的名義視之,規模又小了許多,或許演講者可多請一、二位外籍實務專家。因多一點會唸經的和尚或可使我們少花一些摸索時間與少走一些冤枉路。筆者也肯定台灣海洋箱網養殖協會舉辦此次會議的用心與投入,惟議程進行時,整體工作人員可稍加模擬演練而更順暢些,所謂熟能生巧,這可由最後綜合討論之熱烈而延長時間,可看出這場研討會已達到拋磚引玉或拋玉引磚的效果。海鱺與黑鮪,何為玉?何為磚?或兩者皆為玉抑磚,有待我們繼續探討。

 


 
 

TOP
 
 

 


Copyright(C)The Sueichan Press
http://www.taiwan-fisheries.com.tw/